电钢琴实验室使用管理制度(修订版)

来源:必赢76net发布时间:2025-01-02浏览次数:497

为加强电钢琴实验室管理,维护正常的实践(实训)秩序,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音乐学院电钢琴实验室属于教学科研场地,按照教学计划无偿提供给本院师生日常开展教学实践(实训)活动,本院以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实验室。

第二条 电钢琴实验室内设施不得擅自移动、拆卸或挪作他用。

第三条 电钢琴实验室内设备的型号、性能等要详细登记在案,定期检查设备工作状态,发现问题要及时报修,保证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四条 学期开始要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安排上课、实践(实训)、开放日程,并根据课程、人员变更情况及时更新。

第五条 使用教师在每次实验室关闭前要检查各项设备完好,并填写好《使用记录本》,做好使用记录工作。离开时关好所有设备电源,关好门窗,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第六条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磁性物品进入电钢琴实验室。

第七条 员工进入实验室,应自觉保持环境设备清洁整齐,不得在实验室内吸烟、进食、吐痰、丢垃圾。使用结束后,必须及时做好清洁整理工作。

第八条 如有违反以上规定或不服从管理的,学院有权暂停其实验室使用资格并作相应处理。情节严重的,上报学校相关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 因违反本规定受到暂停实验室使用资格处理后需恢复实验室使用资格的,必须向学院实验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批通过后方可恢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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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6日